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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才移民法》的修订旨在为来自国外的专业人才提供在德国接受培训、学习和工作的更好机会。这些措施旨在缓解德国国内的专业人才短缺问题,并提升德国作为高素质劳动力目的地国家的吸引力。
该法的修订将分三个阶段实施,时间跨度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第三阶段将于6月1日生效。以下是对这些变更的总结:
推出求职机会卡:
- 能够证明其外国学历完全等同于德国学历,并因此根据《居留法》第18条第3款被视为“专业人才”的第三国公民,无需满足其他条件即可获得“机会卡”。
- 其他申请人必须提供国外大学学位、至少两年制职业资格证书(均需在培训国获得官方认可),或由德国海外商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此外,还需具备德语(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A1级)或英语(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B2级)语言能力。
- 此外,申请人还可通过在德国的资格认证、工作经验、年龄及其他方面累积积分。获得“机会卡”需至少达到6分。
- 若生活来源有保障,机会卡将签发一年。在求职居留期间,可以进行试工或从事兼职工作。如果此后无法获得其他居留许可(《居留法》第18至21条),但已获得一份符合资格的工作offer,则机会卡可再延长两年。
- “机会卡”评分表:
标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资格 | 部分认可或附带条件的决定 | | | 紧缺职业资格 |
语言能力 | | 德语 B2 | 德语B1 | 德语A2或英语C1 |
工作经验(与资格相关) | | 过去7年中至少5年 | 过去5年内至少2年 | |
年龄 | | | ≤ 35 岁 | ≤ 40 岁 |
在德国境内合法且连续居住 | | | | 过去5年内至少6个月 |
与配偶或伴侣共同申请机会卡 | | | | 与符合“机会卡”要求的配偶或伴侣共同申请 |
新的西巴尔干地区规定:
- 适用于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科索沃、黑山、北马其顿和塞尔维亚的公民
- 入境从事任何非受管制职业的工作,无论资质如何(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 须获得联邦就业局批准
- 配额扩大至每年50,000人(此前为25,000人)
- 该规定自2024年起不再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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