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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国居留证法》第 104c 条规定的机会居留权,在德国居留的人员有 18 个月的时间来满足《德国居留证法》第 25a 条或第 25b 条规定的后续居留许可要求。特别是后者,要求德语口语至少达到 A2 级(CEFR)。
一项新举措旨在为这一过程提供便利和支持:在劳动、社会事务、卫生和机会均等部的资助下,萨克森-安哈尔特州民间学校联合会(Landesverband der Volkshochschulen Sachsen-Anhalt e. V.)的语言能力评估为居留权持有者提供了口语能力专业测试和认证的机会,最高可达 B1.2 级。如果语言技能无法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得到证明,例如通过完成德语职业培训课程,则可以利用该项目。
该项目试行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有意者可填写登记表,并向萨克森-安哈尔特州成人教育中心协会(Landesverband der Volkshochschulen Sachsen-Anhalt e.V.)提交 AufenthG 第 104c 条规定的居住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审核通过后,他们将收到考试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