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签证入境

原则上,在入境德国之前,必须向主管的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 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加拿大、韩国、新西兰、美国和英国的公民,也可在入境后向德国主管的外国人管理局申请居留许可。只有在获得相应的居留许可后,方可开始从事计划中的工作。 此外,联邦就业局下属的中央海外及专业人才中介处(ZAV)及其各地区分支机构也负责审批居留许可。在签发居留许可的过程中,外国人管理局会内部协调该机构参与。

除入境签证及随后的短期居留许可外,居留许可的种类包括:居留许可、欧盟蓝卡、ICT卡、移动式ICT卡、定居许可或欧盟长期居留许可。

定居许可和欧盟长期居留许可属于无期限居留许可。上述其他居留许可均为有期限且限定用途的。这些许可颁发给

  • 希望在德国接受职业培训、就读或工作,
  • 因国际法、人道主义或政治原因可在德国居留的人士,
  • 因家庭原因移居德国,
  • 希望返回德国的外国人或前德国公民,或
  • 在欧盟其他成员国拥有长期居留权的人士。

居留许可可以延期。在此过程中,原则上也会考虑申请人是否已按规定参加了融入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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