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在入境德国之前,必须向主管的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 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加拿大、韩国、新西兰、美国和英国的公民,也可在入境后向德国主管的外国人管理局申请居留许可。只有在获得相应的居留许可后,方可开始从事计划中的工作。 此外,联邦就业局下属的中央海外及专业人才中介处(ZAV)及其各地区分支机构也负责审批居留许可。在签发居留许可的过程中,外国人管理局会内部协调该机构参与。
除入境签证及随后的短期居留许可外,居留许可的种类包括:居留许可、欧盟蓝卡、ICT卡、移动式ICT卡、定居许可或欧盟长期居留许可。
定居许可和欧盟长期居留许可属于无期限居留许可。上述其他居留许可均为有期限且限定用途的。这些许可颁发给
居留许可可以延期。在此过程中,原则上也会考虑申请人是否已按规定参加了融入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