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在德国从事某种职业,通常必须对您在国外获得的职业资格进行检查和认可。德国职业资格认证法》对如何进行职业资格认证做出了规定。认可法》包括《联邦职业资格评估法》(BQFG)以及约 60 部联邦职业法律和条例中有关受监管职业的职业资格认可的其他规定。其中包括《联邦执业医师法》和《护理法》中的医疗保健专业,以及《手工艺法》中的所有手工艺大师。各联邦州也有自己的法律,对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职业予以承认:这些职业包括教师、工程师、建筑师和社会职业。
为了获得承认,受影响者通常必须对其提交的证书和文件进行翻译和公证。负责相关专业资格的机构决定必须提交哪些文件。联邦法律管辖范围内的受管制专业和非受管制专业的认证申请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或(简单的)复印件提交(《联邦专业资格认证法》第 5 条第 2 款第 1 句、第 12 条第 2 款第 1 句)。
作为《技术移民法》的一部分,联邦就业局设立了职业认证中央服务中心 (ZSBA),负责整个德国的职业认证工作。该中心设在波恩的国际职业介绍服务处(ZAV),作为一个中心联络点,为来自国外的申请人提供建议,并指导他们完成整个申请过程。
该中心提供咨询和支持,以启动承认程序。通过资格认证融入社会(IQ)"资助计划的咨询中心提供有关认证程序和开始职业生涯的选择的信息。咨询是免费的,可通过面谈、电子邮件或电话进行。
如果申请人在国外获得的资格等同于在德国从事相关职业所需的资格,申请人将获得执照并可以在德国从事该职业。
外国专业资格的认证考试需要付费。低收入者也可以申请认可程序的费用补贴。与申请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可获得资助,特别是费用和翻译费,每人最高不超过 600 欧元。申请程序和认证检查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如果在认可程序中没有确定与德国参考职业的等同性,即如果专业资格没有得到完全认可,这些差距可以通过 "调整或补偿措施 "来弥补。为此,如果您的语言能力至少相当于 A2 级语言水平,您最初可以进入德国 18 个月,最长可达 24 个月。此外,该人员还可获准从事与资格措施无关的工作,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10 小时。作为联邦就业局与原籍国劳动管理部门之间安置协议的一部分,可以在承认程序开始前入境。这主要适用于卫生和护理行业,但也适用于其他职业,允许居留时间最长为三年。移民局在 "通过资格融入社会(IQ)"资助计划中,就《技术移民法案》的所有变化编制了工作辅助材料"通过《技术移民法案》/《托儿所法案》的中央变化",其中也涉及这些主题。
对非管制专业的承认
对于非管制专业,要从事该专业的工作,不一定要获得认可,因此也不一定要获得专业授权。持有外国非规范职业资格,您可以直接向德国劳动力市场提出申请或成为自雇人士。例如,在德国,所有接受双元制职业培训的专业都不受监管。不过,即使是非规范职业,您在法律上也有权获得认可程序。这是因为对外国学历进行评估有助于获得更好的雇主机会。